2013年1月26日 星期六

北市教育局以最嚴謹的標準,修正學校午餐罰則範例

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於今(20)日說明為落實管理學生午餐安全,檢討修訂「臺北市學校午餐供應出現異物及衛生重大違失修訂罰則範例」,修正重點包括出現1次蟑螂記5點、記點總數達10點即停餐2週、連續出現3次即得認定為情節嚴重,得終止契約、與記點總數達20點即終止契約。

 教育局說明,臺北市相當重視學生飲食安全,從嚴修正罰則範例之記點停餐與終止契約規範,再配合新修訂記1點罰1萬元、各級學校午餐供應委員會需邀請1/2以上家長代表參與督導管理等嚴謹規範,以最嚴謹的標準,確保學生校園飲食安全。

 異物處理包括一般生物性、病媒生物性、低危害物理性及高危害物理性等異物,採記點罰則處理,情節嚴重者立即停餐並得終止契約;另涉及衛生安全重大違失如餐點出現老鼠、蛆(蒼蠅)、食物中毒等情事時即予以終止契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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